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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与结核科携手护航,妊娠合并肺结核患者顺利分娩
发布日期:2024-04-28 阅读量:0

  代林喻(化名)是一位28岁,怀孕8个多月的准妈妈,等待新生命降临的她却被突如其来的咳嗽、低热、胸痛、气促困扰不已,4月10日她来到我院结核科住院,接受了规范的抗结核治疗。

  接到结核科的会诊邀请后,妇产科(二区、产房)副主任李名花高度重视孕妇病情,第一时间对孕妇进行了详细的病史了解和体格检查,并积极疏导患者焦虑紧张的情绪,评估孕妇病情尚稳定并已足月,可以继续妊娠,在积极抗结核治疗的同时观察孕妇及胎儿情况。同时通知产科做好紧急剖宫产预案,告知科室医生及助产士随时做好接产准备。

  4月15日晚上,代林喻出现规律腹痛伴阴道见红,值班的副主任医师唐玉艳及助产士李艳立即奔赴结核病房查看孕妇,经过专科评估,考虑已临产,在安抚孕妇的同时护送入隔离产房,经过数小时的产程守护与陪伴,16日早晨,代林喻顺利阴道分娩一女婴,听到新生儿洪亮的哭声,大伙儿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家属也不断向医务人员表示感谢。考虑母亲有结核,宝宝为高危儿转至新生儿病房观察,目前已平安出院。

  李名花介绍,女性在怀孕期间免疫功能下降,结核杆菌容易“乘虚”入侵。统计数据显示,孕妇肺结核发病率是普通人的5倍。由于妊娠结核患者早期症状和妊娠期的某些生理反应很相似,比如嗜睡、倦怠、易疲劳等,容易被忽略。

怀孕期间怎么知道自己得了结核呢?

  妊娠合并肺结核并不少见,在妊娠期,遇到午后低热、咳嗽咳痰、痰中带血、胸闷胸痛、乏力盗汗等疑似结核症状,或经常规抗病毒、抗感染治疗效果不好或迁延不愈,应考虑肺结核可能及时就诊。

妊娠合并肺结核需要终止妊娠吗?

  产科医生需要与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的专科医生进行多学科会诊,准确掌握与评估结核病的病情。再结合患者孕周、孕产史、妊娠难易程度、母体病情、营养状态等进行综合评估。若为珍贵儿(试管婴儿、反复多次流产史等),妊娠至中晚期,母亲一般情况好,病情相对较轻,可在抗结核治疗同时做好孕期保健并密切观察继续妊娠。若妊娠早期合并重症结核,血播型肺结核或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治疗者,或有严重临床症状的结核病,包括大咯血、呼吸困难,重度营养不良等,建议终止妊娠。同时要密切关注孕妇心理状态,充分尊重孕妇及家属的意见。

妊娠合并肺结核一定要剖宫产吗?

  妊娠合并肺结核并不是做剖宫产的指征,要结合孕妇的整体状态,若疾病控制好,治疗有效,病情稳定,呼吸功能正常,没有明显的缺氧状态,是可以选择阴道分娩的。

妊娠合并肺结核可以母乳喂养吗?

  如果患有活动性肺结核且正在进行抗结核治疗的孕妇分娩后,应与婴儿隔离,不能进行哺乳。如果确诊过肺结核,经过治疗病情已治愈,是可以正常进行母乳喂养的。

孕产妇生活中如何预防结核?

  建议孕产妇减少去人流量密集的场所,这些环境容易导致病菌的传播。尽量避免接触有咳嗽咳痰、咯血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若不可避免,则需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生活环境清洁及空气通畅有利于预防疾病。同时孕产妇保持规律生活、适度锻炼,也能提高免疫力,起到预防作用。

  我院为长沙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结核病诊疗中心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妇产科(二区、产房)与结核科、新生儿科携手护航下,多例妊娠合并结核的患者安全分娩,母婴预后良好。李名花提醒,孕妇得了结核不要恐慌,不要担心受歧视,应及时来综合医院接受多学科诊疗。只要经过规范的治疗,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这类孕妈妈应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合理饮食,谨遵医嘱、规律服药、定期复诊,在医护人员的保驾护航下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供稿丨妇产科(二区、产房) 姚小佳
一审丨妇产科(二区、产房) 李名花
二审丨宣传部 李晶
三审丨宣传部 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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