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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路春风丨普法知识【关注未成年人就医的风险防范】
发布日期:2024-05-07

医生问诊的病人中
可能会遇到单独就诊的未成年人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
本月案例就一起来看看

  徐某(未成年、限制行为能力人)多次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单独前往A医院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门诊寻求治疗,医生多次为其开具相关抗抑郁药物。后徐某大量吞食抗抑郁药物,被发现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据病历记载,徐某母亲仅伴诊一次。后徐某亲属起诉A医院,法院判决A医院对徐某死亡后果承担次要责任,医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9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2条第2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3条第1款,均规定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师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我国现行法律及医疗规范虽并未禁止医务人员对单独就诊的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诊断,但由于医疗行为特有的专业性,未成年人可能无法全面准确理解;且医务人员针对未成年患者的诊断和用药存在相应风险,实践中通常认为医务人员具有向监护人告知和说明的法定义务。

相关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https://www.gov.cn/xinwen/2020-06/01/content_5516645.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108/t20210822_313104.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1912/t20191232_304414.html

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31/conteco_5318057.htm

(备注:资料来源于网络)

来源丨长沙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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