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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计量设备年度检定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9

湖南鑫卫医药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长沙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长沙市中心医院计量设备年度检定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计量设备年度检定服务项目(第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CSXW-202307022

3、采购项目预算: 48万元(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名称

服务年限

采购总预算金额

1

长沙市中心医院计量设备年度检定服务项目(第二次)

1年

48万元(根据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备注:本项目要求近三个月特指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08月19日起至2023年0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派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豹塘路现代雅境园5栋5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豹塘路现代雅境园5栋5楼指定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开标现场手持以下证件核验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响应声明原件。

3.2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响应声明原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中心医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电  话:0731-856679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鑫卫医药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豹塘路现代雅境园5栋5楼

联系人:陈女士、丁女士

电  话:0731-85556808、85556508

传  真:0731-8555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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